校內截止日:110年9月30日
一、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一年以上,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,彰化、臺中、雲林、南投高級中等(職業)學校及彰化縣立國民中學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本獎學金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者,可提出申請。
二、請同學依照110學年度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,備妥下列資料至教務組申請:
1.申請書
2.學生證影本
3.前一學年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
4.六個月內戶籍謄本
5.清寒證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