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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人事室 - 人事專區 | 2023-05-30 | 點閱數: 234
一、 依據行政院112年5月2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68412號函辦理。
二、 113年全年366日,總放假日數115日,連續假期(含例假日)包括開國紀念日(3日)、農曆春節假期(7日)、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(4日)及端午節(3日),其中紀念日及節日之補假、調整放假及補行上班情形如下:
(一) 開國紀念日連假為112年12月30日(星期六)至113年1月1日(星期一):113年1月1日(星期一),併同例假日為3日連假。
(二) 農曆春節連假為2月8日(星期四)至2月14日(星期三):小年夜(2月8日)適逢星期四,功能性調整放假,於2月17日(星期六)補行上班。
(三) 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連假為4月4日(星期四)至4月7日(星期日):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為同一日(4月4日)星期四,於後一日4月5日(星期五)補假,併同例假日為4日連假。
(四) 端午節連假為6月8日(星期六)至6月10日(星期一):端午節6月10日(星期一),併同例假日為3日連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