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府112年2月8日府教學字第1120047181號函辦理。
二、研習地點:彰化縣大村國小電腦教室(專科大樓三樓)
三、注意事項:參與老師可自備筆電及 Quno相關套件(若無套件或未帶時,也可借用本校Quno套件組)
四、研習課程內容暨日期時間,詳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