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依據112年1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05888號函核准,於112學年度續辦「雙語實驗班」一班,招收112學年入學之高一35名學生。
二、依據國教署審查意見修正,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雙語實驗班招生辦法變更,確定不另行舉辦「性向能力測驗」,與110學年度及111學年度入學之高一學生甄選方式不同。
三、依據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雙語實驗委員會會議決議,實驗班甄選僅依據會考及其他相關積分加權篩選。
四、甄選方式及積分計算方式排序如附件一說明,招生相關詳細內容將以招生簡章公告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