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名額:本校推薦名額3名,若申請人數超過名額時,將另審核各項條件並以不重複領取為原則。
二、申請條件:
1.未受領其他獎學金。
2.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七十分以上,請附成績表。
3.本次得獎主要值得獎勵之事績,請附文說明。
4.家庭清寒證明,如村、里、鄰長、導師證明文件。
三、校內申請截止日:111年9月30日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官室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
四、申請表請參閱附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