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9年8月27日原民教字第1090051135 號函暨「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 助學金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依上開要點第7點第1款規定,申請本助學金,應於每年9月 30日前填具申請書,並檢具蓋有原住民身分戳記之全戶戶 口名簿影本,向就讀學校申請。
三、本助學金網路申請平臺(網址:https://apc.ntcu.edu. tw),本乎政府作業公開化、透明化精神,請協助公告前 項網址,俾利學生與家長教師皆可以上網查詢,掌握進度 消息確保個人權益。
四、109年度系統啟用日(9月1日)起,登入密碼與學校代碼相 同,另重要提醒為避免遭潛入者竄改或刪除資料,登入後應即變更密碼,並修正承辦人個人基本資料及Email帳 號。
五、旨揭助學金申請日期自109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,相關 申辦作業及書表請依本文附件內容辦理或至原住民族委員 會助學金申請暨核發作業網站(網址:http://apc.ntcu. edu.tw)查詢及下載辦理。請各校確實於109年9月30日前 完成申請網路填報作業,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,並於 109年9月30日前送至本縣承辦學校彰化縣立社頭國中教務 處(地址:511001彰化縣社頭鄉中興路1號)。 (一)申請表(請務必使用109學年度新表格並雙面列印,相關 人員須核章)。 (二)戶籍證件影本(需有詳細紀事,如雙親有離婚事實方能驗 證。雙親如未離婚但不同戶籍,需檢附兩戶資料)。 (三)特殊狀況證明書(父母失聯或其他原因無法取得戶籍證 件者才須填,相關人員需核章。若無此情況者免附)。
六、為加速審核作業,請承辦老師於戶籍證明文件上用螢光 (色)筆標示學生、該生原住民之身分註記、父母姓名及 身分字號,以利審核。
七、依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實施要點規定,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 之父母。
八、因家戶所得調查繁瑣,審核結果公告及核發助學金時程預 計為109學年度第2學期,各校如有需要申請資料請自行影 印留存影本。 九、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案聯繫窗口:社頭國中汪組長(聯絡電話04-8732047#210,傳真電話04-8730743, 電子信箱shmilm@chc.edu.tw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