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檢送本縣110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1份,請鼓勵所屬踴躍
參賽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中華民國110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、本縣109年度
語文競賽決賽檢討會暨110年度語文競賽第1次籌備會議決
議辦理。
二、本縣110年度語文競賽辦理日期及承辦學校如下:
(一)分區賽辦理日期分述如下:
1、國中組分區賽日期:110年5月1日(星期六)上午由大同
國中承辦。
2、國小組分區賽日期:110年5月5日(星期三)下午及5月
12日(星期三)下午,北區由鹿東國小承辦;南區由螺
青國小承辦。
(二)客家語及原住民族語決賽辦理日期:110年5月5日(星期
三),由鹿東國小承辦。
(三)國語及閩南語決賽(含閩南語字音字形) 辦理日期:110
年9月15日(星期三),由南郭國小承辦。
三、旨揭計畫修正競賽項目分述如下:
(一)閩南語及客家語學生組取消演說項目,調整為情境式演
說項目。
(二)原住民族語學生組增加情境式演說項目。
(三)閩南語朗讀、客家語朗讀之教師組及社會組不事先公布
朗讀篇目,於競賽員登臺前32分鐘,當場親手抽定1題參
賽。
四、為落實語文教育基礎教學,各校於校內選拔賽後均應派員
參加分區賽。報名分區賽時,倘學校有特殊原因於各競賽
項目均未能派員參賽,須函報本府說明。
五、競賽當日(例假日)各級學校參賽人員及帶隊人員請惠予公
(差)假登記,並得依規定辦理補休;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及
非本府所屬學校人員差假事宜請依規定本權責辦理。
六、本項競賽相關訊息可至下列網址:本府教育處雲端系統-檔
案下載-04_社教科-彰化縣語文競賽-110年語文競賽(https://www.newboe.chc.edu.tw/open_file
/&4&106&2324)查詢。
七、倘有旨揭競賽相關疑義,請逕洽各區承辦學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