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082336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中心調整居家檢疫政策為「居家檢疫3天,檢疫期滿後接續4天自主防疫」,相關事項及附件摘述如下:
(一)實施對象:自本年6月15日零時(航班表定抵臺時間)起入境之人員。
(二)檢疫天數計算:入境為第0天起算之3天檢疫期,於檢疫期滿後接續4天自主防疫。
(三)檢疫地點:請依該中心函文說明段、「地方政府執行居 家檢疫者關懷及訪查作業原則」(如附件1)、「入境旅客執行自主防疫期間地點異動聲明書」(如附件2)等配合辦理。
(四)健康關懷措施:維持居家檢疫期間每日「雙向簡訊」及 「電話語音」健康關懷追蹤機制,相關簡訊內容詳如附件3。
(五)自主防疫期間規範:請依該中心函文說明段、「防範嚴 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」 (如附件4)、「COVID-19因應指引:防疫旅宿舍設置及 管理」(如附件5)等配合辦理。
三、請貴校隨時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(https://www.cdc.gov.tw/)「COVID-19專區」查詢最新疫情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