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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中心 lujiang - 政令宣導 | 2022-06-24 | 點閱數: 238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1614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65833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揭指引修正重點如下:

()依據本部最新發布「校園因應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』 COVID-19)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實施標準」,以確診個案為核心,密切接觸者匡列以同住親友、住宿學生同寢室室友為原則,職場及學校採自主應變,並以暴露風險高低實施防疫假、暫停實體課程等措施。

()配合指揮中心宣布自111517日起居家隔離及自主防 疫天數為3+4天,自517日起已完整接種三劑疫苗者調 整為0+7天自主防疫,為考量校園為高度密集場所,並有效控管疫情風險,上述自主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(本部1114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55119號函諒達)

()倘有關學校教師如因確診或居隔人數過多,造成課務無法排代,學校可針對該班級、該專業群科或該校實施暫停實體課程;如因請防疫假學生人數過多,導致教師無 法兼顧線上及實體教學,則該班可實施暫停實體課程。

三、請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(例如:配合體溫 量測、全程佩戴口罩、注意手部清潔消毒、遵守咳嗽禮節等),並落實生病不上學、不上班,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,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 及相關措施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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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) 111.06.14教職員工生自主防疫以不到校為原則.pdf